【得獎理由】 融合各類素材,創作多樣性的作品。 作品具原創性並具國際視野。 作品演出於歐、亞、美各地,並獲極高評價,對文化藝術交流有實質貢獻。 持續創作,質與量均豐,其毅力與執著足堪楷模,深受肯定。
(資料來源:國藝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