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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换学生办法

 

详细资讯请参考: 国际事务处网站

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经验的历练,已经成为教育重要的课题。本中心的任务,即是希望能够为北艺大创造一个具有活力的与国际观的学习环境。透过国际交流的经验,拓展本校师生的国际视野,并为相异文化相互的理解奠基。而 「国际交换学生」计画,就是达成此一任务之重要计画之一。
 

(一)适用法规

请参考「国立台北艺术大学国际交换学生出国甄选办法及修业注意事项」、「国际交换学生出国修业并教育部菁英计画甄选作业暨行政作业流程说明」、「国立台北艺术大学学生肄业期间至国外合作协议学校进修学院荐送表」以及「申请表」等相关内容。 请至国际交流中心网站点选进入「校内法规及相关表格下载」,进入「C.本校国际交换学生」,参考以上法规内容。
 

(二)必备申请文件

(1)报名表:各国各校之报名表不同,请向国际交流中心索取。

(2)历年成绩单:注册组验证之英文成绩单。

(3)家长同意书。

(4)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5)出国研习计画书(附英文或该地语言翻译)

(6)有效期限内之语言测验成绩(如托福或IELTS测验成绩或其他相关语文测验成绩符合交换学校要求者)。

 

如为非英语系国家,请自行准备相关语言测验之成绩单。 除少数学校有订定明确语文标准外,大多数学校由所送之语言成绩单核定。语言测验成绩表现,为对方是否接受作为交换学生之必要条件。

 

(7)教授英文推荐函二封

(8)交换学校要求之资料

(8)交换学校要求之资料-如无特殊要求,请附专业表现之资料,如展览、表演或简历等相关纪录。

(9)其他有利审查之资料
 

以上资料之准备,均极为费时。有意申请「交换学生」计画之同学,必须及早准备相关资料。尤其是语文测验成绩单,往往等看到公告再准备考试,就会来不及申请了!
 

(三)选择交换之对方学校及相关领域

请参考本中心网页「缔约学校专区」,记载与本校有交流之学校名称。分类为「姐妹校」、「校级」、「各学院」三类缔约规模。 「姐妹校」规模,基本上如为两校相涉之领域,皆有可能进行「交换学生」计画;「校级」规模,则为校对校之交流合约,但交流项目有所限制,视各校合约内容而定。「各学院」规模,如舞蹈学院缔约、美术学院缔约等等,则表示其交流之各项协定,仅限于该学院适用。 此外,「缔约学校专区」之各校资讯,还包括各校与本校相关之领域及网站资讯,对于交换学生,所可进行之修课领域,可以详细查询相关资讯。惟学分抵免之认定,须依据本校「学生抵免学分办法」及各系所之学分修习要求进行认定。
 

(四)交换学生奖学金

教育部、国家科学委员会每年于春季办理「菁英留学计划」。教育部「学海飞飏」专案,主要为针对大专在学生(大学部、研究所)赴海外修习学分之奖助。教育部「学海习珠」专案,主要为针对大专在学清寒学生(大学部、研究所)赴海外修习学分之奖助。而国家科学委员会「千里马计画」,则是针对博士生赴海外进行研究之奖助。 除以上三类外,教育部另设有「学海筑梦」专案,此专案是针对设有实习计画之系所,所规划之师生海外实习补助。 有关国际交流奖学金资讯及相关准备资料,敬请随时上国际交流中心网站『教育部、国家科学委员会「菁英留学计划」专区』或「国际交流奖学金/补助」查询相关细节资料。
 

(五)交换学生申请作业行事历

「交换学生」计画之申请作业,请参考本校国际交流中心交换学生专区。 为同步配合教育部「学海飞飏」及「学海习珠」专案,国际交流中心规划春季之交换学生申请作业,同时受理自费申请,及「菁英留学计划」两类。换言之,春季申请交换学生计画时,如同时选择申请奖学金,则必须缴交两类的申请资料。而秋季之申请仅受理自费申请之学生。有些缔约学校仅于春季受理申请交换学生作业。 因「交换学生」计画,必须经过校内,包括各院系所之征选程序,因此必须依据各单位及受理日期送件。由于作业时间适逢寒、暑假期间,敬请及早准备相关文件申请。